全体教职工:
近日,甘肃省科技厅、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科学技术协会下发了《关于推荐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附件),为做好我校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科普事业,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好,在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
3.紧密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科普管理、科普宣传、科普创作、科普活动、科普研究、科普统计等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效果显著。
4.截止到2022年12月底,连续从事科普工作3年及以上。
二、申报流程
1.符合申报标准的教师于2023年12月4日17:30前将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推荐表(见附件,一式六份)报送至科研处,每份推荐表另附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并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杨红兵OA邮箱。
2.科研处组织评选后,将推荐1位符合条件的教师作为全国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候选人上报至甘肃省科技厅。
科研处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