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按照甘肃省科技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甘科政函〔2023〕73号)要求,我校现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专项工作,督促和引导学校教职工强化科研诚信意识、坚守科研诚信底线,推动形成良好科研生态。
二、自查清理范围
我校教职工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作为署名单位进行投稿、发表的学术论文(包括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以及其他作者),含已录用的文章。
对符合自查清理范围的论文要逐一自查,重点核查以下六个方面:
1.论文是否存在抄袭、剽窃、重复发表等情况;
2.论文是否存在伪造通讯作者(邮箱、单位)、伪造或操纵同行评议等情况;
3.论文的图片、数据等是否存在伪造、编造、篡改,以及一图多用、选择性使用等情况;
4.署名作者是否真实参与相关研究和论文写作,是否存在买卖、代写、代投论文情况;
5.实验研究数据是否为作者真实开展研究所得,是否存在未真实开展研究而购买实验研究数据情况;
6.论文署名作者是否对论文未作出实质学术贡献,存在挂名现象。
三、自查清理步骤
1.加强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技部令第19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违规》(国科发监〔2022〕221号)等文件,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的宣传教育,增强诚信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夯实科研活动的全流程诚信管理基础。
2.个人自查。教职工对个人发表的论文逐一进行自查,填写《科研论文学术不端和挂名自查表》(附件1),A4正反打印1份并签字,于6月30日前交科研处(行政楼608),电子稿发送闫宫君OA邮箱。若自查清理发现存在问题,要及时报告科研处并采取勘误、撤稿等补救措施。
此次检查中,对自查完成整改、符合从轻处理情节的可依规从轻处理;对隐瞒不报、虚假报告或不按时提交的,按照科技部《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杨红兵 闫宫君
附件:1.科研论文学术不端和挂名自查表
2.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
3.省科技厅关于开展论文学术不端自查和挂名现象清理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