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2020年度天水市专利资助资金申报工作已启动,根据《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天水市专利资助资金的通知》(天市监发〔2020〕153号),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1.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2.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进入国际阶段或国家阶段的国外专利(PCT方式申请);
3.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国外专利(直接申请)。
二、资助应提供的材料
1.《天水市专利资助申请表》(见附件)。
2.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开具的相关专利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三、说明
1.专利权人为学院的,科研处统一受理材料统一申报。专利权人为个人的,科研处不受理材料,发明人自行向天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
2.每件专利提交以下纸质材料,自上而下依次为:《天水市专利资助申请表》1份(只打印第1页)、专利证书复印件1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复印件1份(申报收据和授权收据复印在同一页上)。
3.每件专利提交以下电子资料:天水市专利资助申请表1份、专利证书扫描件1份(请勿用照片替代,只扫描证书的第1页,以“证书:专利名称【发明人】”命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扫描件1份(申报收据和授权收据扫描在同一页上,以“收据:专利名称【发明人】”命名)。
4.每件专利提交以下原件:专利证书、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申报收据和授权收据)。
5.《天水市专利资助申请表》中的其他信息已填写,发明人只填写专利名称、专利号、授权日期、专利类型等4个黄色区域,其余一概不填。“申请人”处请勿签字,科研处统一加盖学院公章。
6.7月份申报甘肃省专利资助时专利证书、收费收据等已交至科研处的,所需申报资料均由科研处填写复印提供;尚未交至科研处的,发明人准备好将以上申报资料并于9月7日交科研处,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处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