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和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及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27   点击数:

甘科政函〔201925

各市州科技局、兰州新区科技发展局,省属科研机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127号)、《科技部 财政部 教育部 中科院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295号)和《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科院 工程院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国科发〔2018210号)精神,尊重科学研究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抓紧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为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营造良好创新环境,进一步解放生产力,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增添动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自主权和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以及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对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的重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聚焦完善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推进成果转化、优化分配机制等方面,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在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自主权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受到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拥护和欢迎。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及时出台了相关的落实措施。但目前在有关政策落实过程中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有的部门、地方以及科研单位没有及时修订本部门、本地方和本单位的科研管理相关制度规定,仍然按照老办法来操作;有的经费调剂使用、仪器设备采购等仍然由相关机构管理,没有落实到项目承担单位;科技成果转化、薪酬激励、人员流动还受到相关规定的约束等。这些问题制约了政策效果,影响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

各地方,省属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自主权的重要意义,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部署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安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部署,进一步推动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到位。

二、制定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配套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已经出台的赋予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自主权的有关政策,各地方,省属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要结合地方、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1.对现行的科研项目、科研资金、科研人员以及因公临时出国等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2.对与新出台政策精神不符的地方和部门规定要进行清理和修改。

3.各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和智库以及其他承担科研任务的单位要按照上述原则修订和制定相关实施办法和制度。

三、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刘鹤副总理在两院院士大会上明确要求以及科研人员反映强烈、在操作层面的突出问题,注重采取实际行动,坚持解剖麻雀、问题导向,坚持小切口、大成效,坚持自我革命、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坚决砍掉一切不合理的繁文缛节和陈规旧章,改进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评价制度,加强系统布局和密切协作,信任优先与有效监督并重,以政府放管服更好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多出高水平科技成果,提高创新绩效,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为此,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专项行动重点针对表格多、报销繁、牌子乱、检查多、数据孤岛等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进一步优化科研管理,简化程序流程,提升管理效能,强化政策上下贯通执行,建立起服务于人的创造性活动、便捷高效优化的科研管理运行机制,科研人员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增强,创新活力和产出大幅提升。

1.减表行动。整合科技管理各项工作和计划管理材料报送相关环节,实现一表多用、一表多能。优化科研项目管理流程,改革完善项目形成机制,指导、推动项目管理部门和机构、承担单位理顺项目管理程序、减少科研报表数量。

2.解决报销繁行动。深入梳理主管部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流程和财务报销规定、流程不合理、不衔接之处,推动主管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优化管理流程、简化科研财务报销程序,优化科研财务服务,建立健全更有效的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制度。

3.精简牌子行动。全面摸底掌握科技创新基地牌子存量情况,研究提出优化整合存量和严控增量的工作建议。按照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要求,调查摸底科技领域人才计划情况,提出优化整合建议,清理规范有关称号使用。

4.检查瘦身行动。加强科研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统筹,实行统一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相对集中时间联合检查,监督检查结果信息共享和互认,避免对同一项目同一年度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5.信息共享行动。积极利用好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权限向科研人员、项目承担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科研管理各相关主体开放机遇,同时省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也要按要求开放,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信息互联共享。

6.众筹科改行动。发挥互联网+科研管理优势,面向广大科研人员和社会公众开展科研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的众筹征集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度,优化科研服务。

专项行动实施时间从201810月至20199月,为期一年,主要分为调研解剖麻雀和问题治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侧重了解操作层面的具体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第二阶段以问题为导向,对操作层面的问题进行整改,对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做好专项行动,各地方,省属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要紧盯国家部委和省上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及时做好贯彻落实。

四、重点清理科技计划项目、人才项目、基地建设机构评估、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以及所属事业单位职称评审,人员绩效考核等活动中涉及四唯的做法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决定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以下简称四唯”)专项行动。

1.对部门和单位政策文件中涉及四唯的规定进行修改,对本部门和单位牵头执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中涉及四唯的规定,提出修改建议。

2.对各类考核评价条件和指标中涉及四唯的内容进行调整,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手册、评审细则等。

3.对有关管理信息系统和工作表格中涉及四唯的内容进行修改。

五、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专题研究解决方案,于225日前将本地方、本单位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的有关情况报省科技厅。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于亮 潘益纲 苏积德

0931-8833194 8834614

甘肃省科技厅

2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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